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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平一回
一位晚期肺癌患者,因医生对他的治疗难以达到预期效果,而将医院告上法院。要求医院退回一切医疗费用,约30多万元。 法院将患者的诉状驳回。法院在对患者调查后,建议患者对环保局和烟草局进行起诉。 患者对环保局胜诉,法院判环保局赔偿患者15万元,认定环保局对空气污染的防治不力,造成对患者的伤害。 而患者对烟草局的起诉,也得到法院的认可,认为患者受烟草的侵害,导致患者恶性肿瘤的发生。 最终,患者从环保局和烟草局得到约30万元的赔偿,并含笑而逝、、、、、、 后来,听说,一位胃癌晚期患者,因医治无效,也将本单位领导告上法庭。法院认定患者单位对患者的工作压力超过极限,导致患者从胃病发展至胃癌晚期。 不过,患者拿到单位的赔偿款10万元后,还是捐给了有关医学研究中心。 患者还在去逝前,跟当地的红十字会签订了捐献遗体的协议。 事后,有人对法院进行了点赞,还有人对胃癌患者进行了点赞,不过,社会上对环保局和烟草局的赔偿,也颇有争议,你说呢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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