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原创杂文] 岂能随意贱踏公民合法权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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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1126 | 回复0 | 2020-2-19 13:44:02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 岂能随意贱踏公民合法权益
  作者释圣静 

  在当代,特别是某些特别时期,甚至某些官方政府,认为有需要施行强权政治时,有好多案例,不尊重宪法规定的,关于人权方面的公民合法权益,如笔者经历的,某地一名农民,独子申请继承父母(更换)合法的房权证,按照正常的程序,提供所需证明材料,就能在快速办理……但是去花了十年,没有办下来……包括让当事人,去法院打没有被告的官司,找个假被告呀……法院也将判决归这个合法的继承人了,可是还是没办下来……最后这个继承人以作家的身份,向某市(省级)市委书记,写了内参……最终在强权高压下才解决……

  如去年某省运动会,将某宗教场所,非法的严禁人身自由,包括非常电子定位……

  再到这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时期,新闻里频频报道,在自己家里,和家人打牌,某些疫情防控人员私闯民宅……施行非法行为!请问是私人行为?还是有某某些人指示!!! 

《刑法》有明文规定——非法搜查他人身体、住宅,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刑拘。如果没有执法机关颁发的文件,是不能强行闯入他家的。集体殴打群众,更有犯罪嫌疑。


  从过度禁言到过度执法,粗暴执法!从高人一等,到远离人民群众,请问有多远?

  2020.2.19
心若菩萨,快乐无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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