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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七绝.赞培斌
菊谢梅兴玉雪来, 培斌洁色染高台。 天平密钥开心锁, 邻里春风二月裁。 二、五排.泪倾仆公
人事多烦忧,难免锅碗仇。 新华生巧计,司法解纷纠。 北户收粮怒,南家排水殴。 青天一席劝,风雨两边休。
淡淡功名路,耿耿孺子牛。 千秋碑上撰,百姓心中留。
五十英年逝,闻者鲠在喉: 仆公高望处,不舍故乡丘。
注: 李培斌,男,汉族,1965年9月生,山西省阳高县人, 199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84年7月参加工作。山西省阳高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,山西省阳高县龙泉镇司法所所长,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,山西省优秀共产党员,山西省十佳创先争优标兵,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。2011年,被国家司法部评为“全国模范司法所长”。2012年12月4日,李培斌荣获2012年度法治人物“年度特别贡献奖”。 2015年10月15日6时40分,因连续多日加班工作,突发疾病因公殉职,年仅50岁。 2016年2月15日,中央组织部决定,追授李培斌同志“全国优秀共产党员”称号。 2016年4月山西省委决定成立由李培斌同志的亲属、同事组成的李培斌先进事迹报告团,在全省县级以上单位巡回报告,同时掀起“学习李培斌,争做好党员”的热潮。 2016年12月22日李培斌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我县红旗剧院举行,千人同堂,无不动情,泪倾培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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