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原创杂文] 再谈“再创作”====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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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4770 | 回复37 | 2016-9-4 07:47:09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再谈“再创作”====2
       莱昂此后一直单身带着儿子,经营他的糖果店。1946年的一天,莱昂看到自己的儿子在追一辆贩卖冰激凌的车,他的记忆之门、顿时被打开了。自从芭莎离开之后,莱昂便再也没有做过冰激凌。这次莱昂决定继续过去没有为芭莎完成的研究。经过几个月的精心研制,一款富含奶油、同时被香醇巧克力包裹的冰激凌问世了,并刻上了四个字母。儿子天真地问莱昂“DOVE”(德芙)是什么意思。莱昂轻轻地说:这是这个冰激凌的名字。德芙的冰激凌一推出就受到好评。
      正在此时,莱昂收到一封来自卢森堡的信,信是一个同在御厨房干活的伙伴写给他的,信中莱昂得知,芭莎公主曾派人到处打听他的消息,希望他能够去看望她。由于受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影响,这封信来到住在美国莱昂的手里时,已经迟到了一年零三天。后来莱昂经过千山万水、经历千辛万苦终于见到了芭莎公主。此时的芭莎和莱昂都已经老态龙钟了,芭莎虚弱地躺在床上,莱昂扑在她的床前,眼泪无法自抑地滴落在她苍白的手背上。芭莎伸出手来轻轻抚摸莱昂的头发,用近乎听不到的声音呼叫着莱昂的名字。芭莎回忆说:当时在卢森堡,她非常爱莱昂,曾经以绝食拒绝联姻,因此她被软禁了一个月,她的身旁,始终有人看守着,不许她自由行动。她深知自己绝对不可能逃脱联婚的命运。在那个年代,女子要同整个家庭决裂,是要付出很大的代价的。最终她只能向命运妥协,但是条件是能回卢森堡再吃一次下午茶,因为她想在那里与莱昂作最后一次的告别。她吃了他送给她的巧克力冰激凌,看到了那些融化的字母,但是不解其意,她以为是花纹。
      听到这里,莱昂泣不成声,三天之后,芭莎离开了人世。莱昂听芭莎的佣人说,芭莎出嫁后、整日郁郁寡欢,导致她疾病缠身,得知莱昂离开卢森堡并且已经在美国结婚之后,她就一病不起了。莱昂无比悲伤,如果当年冰激凌上的热巧克力不融化,如果芭莎明白他的心声,那么她一定会改变主意和他私奔的。

      莱昂决定研究制造一种牢固的巧克力,使其可以很久保存而不融化。经过他苦心研制,牢固的、香醇可口的德芙巧克力终于问世,每一块巧克力都被牢牢地刻上“DOVE”,莱昂以此来纪念他和芭莎错失的这段爱情。
      如今,德芙巧克力已有数十种口味,每一种爱情都能在这巧克力王国中得到诠释和寄托。全世界越来越多的人爱上因爱而生的德芙。当情人们送出德芙,就意味着送出了那轻声的爱意之问:“DO YOU LOVE ME?”(笔者按:意思是:你爱我吗)那也是创始人在提醒天下有情人,如果你爱她(他)时,应该及时地让被爱的人知道!

      需要说明的是,“第二次创作”一般都是发扬原作的精神,使之更加充实提高、发扬光大起来。但是也有别有用心者、故意曲解原作的精神实质,以达到他不可告人的目的。

     下面谈一谈、钱钟书“揭发”郭沫若的片段。其中有“再创作”的内容。

      1949年以前,钱钟书大部分时光都是在大学教书和做学问,郭沫若则活跃于左联及抗日文学的前线,两人没有多大的接触。解放后,两人在同一单位供职,郭沫若是中国科学院院长,钱钟书是郭沫若下属、哲学社会科学学部、文学研究所研究员。

      作为著名的文学研究学者,钱钟书对郭沫若有什么看法呢?

    《围城》第七章有一个细节,很耐人寻味:“何况汪处厚虽然做官,骨子里只是个文人,文人最喜欢有人死,可以有题目做哀悼文章。棺材店和殡仪馆只做新死人的生意,文人会向一年、几年、几十年、几百年的死人身上生发。‘周年逝世纪念’和‘三百年祭’,一样的好题目。”

      我们知道《围城》的写实与讽刺风格,这里明显指的就是郭沫若的《甲申三百年祭》。《甲申三百年祭》是以江湖手抄本《剿闯小史》作为史料基础、并且多处使用假设的历史研究文章,纰漏百出,并不是什么严谨的学术著作,应该算是比较蹩脚的“再创作”。        
      从《围城》的这个细节,就可以看出钱钟书对郭沫若的“再创作”----《甲申三百年祭》是颇有微词的。但是出于无奈,只能“一笔带过”。(笔者按:当时作为郭沫若下属的钱钟书,能够这样隐隐约约地“揭发”郭沫若的“再创作”,已经是难能可贵的了。俗语说人在屋檐下,谁敢不低头啊。)

      钱钟书“揭发”郭沫若的另一处,是钱钟书1979年访问美国的时候,这时“天高皇帝远”,他与美藉华裔学者夏志清的对话很说明问题。夏志清一直奇怪郭沫若为什么写“扬李贬杜”的书,钱钟书说出了他心里的想法:“毛泽东读唐诗,最爱三李——李白、李贺、李商隐,反不喜欢‘人民诗人’杜甫,郭沫若就听从了圣旨,写了此书。”(笔者按:“此书”指的就是1971年出版的、郭沫若的奇书《李白与杜甫》。这是一部郭沫若又一次“再创作”的败笔。)

      应该说,毛主席读唐诗,“爱李不爱杜”,这是他个人的审美偏爱,是一种美学趣味,无关大旨。(笔者按:顺便说一句,因为毛主席读唐诗,“不爱杜”,所以才会写出:"独有英雄驱虎豹,更无豪杰怕熊罴。"这样“合掌”的对仗来,这也无伤大雅。)但是,郭沫若为了奉承、和拍马屁,不惜辜负了他的“才华和细心”,专门写了一部“学术著作”——《李白与杜甫》。(笔者按:这是“再创作”中,不可多得的反面教材。)

      “李杜优劣”比较,并非由郭沫若开始。历史上,自中唐以来就有此事发生,然而,归纳起来有三种情况:一、扬李抑杜;二、扬杜抑李;三、李杜并尊。但是像郭沫若这样把李白奉上九霄云外、把杜甫打下十八地狱的现象,确实是“前不见古人,后不见来者”的历史奇葩!

      杜甫的诗歌因其忠君、忧国、爱民的儒家情怀,一直为人们所称道,史称“诗圣”,现代人称之为“人民诗人”。郭沫若的《李白与杜甫》一书的第二章第一节,通过种种荒诞不经的“第二次创作”,得出一个奇葩结论:杜甫“是站在地主阶级的立场、统治阶级的立场,而为地主阶级、统治阶级服务的”。而更奇葩的是第四节“《杜甫的地主生活》”。我们来看郭是怎样“第二次创作”的:

      杜甫的诗歌《将赴成都草堂途中有作先寄严郑公五首》之四有句:

      杜甫写道:新松恨不高千尺,恶竹应须斩万竿。

      于是郭沫若的“第二次创作”得出结论:“草堂里的竹林占一百亩地以上,自然有一万竿竹子供他斩伐。”

      柴门果树向千株。丹桔黄柑此地无——杜甫《寒雨朝行视园树》

      于是郭沫若的“第二次创作”得出结论:“有千株果树,无论如何,应该是一位庄园主了。”

      朋友们不难看出:这时候的郭沫若、已经是一个拍马屁专家,他不是文学家、不是科学家、不是诗人,因为他不懂得诗歌中“夸张修辞格”的运用了。

      郭沫若在这里颠倒黑白、胡言乱语,把一个颠沛流离、穷困潦倒的杜甫,写成了过着养尊处优的地主生活的大地主,如此信口雌黄、胡说八道,是可忍孰不可忍?

      窥一斑可以见全豹,由于篇幅关系,对于两面三刀的郭沫若,只能先说到这里。

      总而言之,郭沫若的“第二次创作”——《甲申三百年祭》和《李白与杜甫》,都是败笔。朋友们在进行“第二次创作”时,必须引以为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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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文刚实名认证 | 2016-9-5 08:39:23 | 显示全部楼层
精彩纷呈
碧水东流不再回,金杯满酒有谁陪。雕零总在光鲜后,快把生时往倒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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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雨的海洋 | 2016-9-5 15:41:51 | 显示全部楼层

谢谢王老师的鼓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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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文刚实名认证 | 2016-9-5 18:00:15 | 显示全部楼层

我们之间无须客气
碧水东流不再回,金杯满酒有谁陪。雕零总在光鲜后,快把生时往倒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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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文刚实名认证 | 2016-9-22 07:06:56 | 显示全部楼层
古今中外,包罗万象,尽在笔下。
碧水东流不再回,金杯满酒有谁陪。雕零总在光鲜后,快把生时往倒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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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文刚实名认证 | 2016-9-22 07:07:09 | 显示全部楼层
可以研究出书了
碧水东流不再回,金杯满酒有谁陪。雕零总在光鲜后,快把生时往倒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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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文刚实名认证 | 2016-9-22 07:07:37 | 显示全部楼层
确实佩服雨海老师的细腻执着。
碧水东流不再回,金杯满酒有谁陪。雕零总在光鲜后,快把生时往倒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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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雨的海洋 | 2016-9-22 15:54:15 | 显示全部楼层
王文刚 发表于 2016-9-22 07:07
确实佩服雨海老师的细腻执着。

谢谢王老师的关心;过奖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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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雨的海洋 | 2016-9-22 15:54:25 | 显示全部楼层

谢谢王老师的关心;过奖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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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雨的海洋 | 2016-9-22 15:54:38 | 显示全部楼层
王文刚 发表于 2016-9-22 07:06
古今中外,包罗万象,尽在笔下。

谢谢王老师的关心;过奖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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